Article 38

In force

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审计、发展改革、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以及监察机关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账簿、报表等资料,如实反映政府非税收入缴交情况、财务执行情况和其他相关情况,不得拒绝、阻碍检查。

Local Regulations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