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0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主管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资源的宏观调配。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有关部门,依照上一级水中长期供求规划,结合本地实际,编制本行政区域的水中长期供求规划,并报同级发展和改革主管部门批准。

Local Regulations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