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7
In force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交通运输等部门应当加强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发展水路智慧交通,提高航道网运行监测以及调度指挥和水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化水平,逐步实现高等级航道智能感知、船闸智能联合调度,提升航道、港口智能化服务水平。
鼓励发展航运交易、金融保险、物流信息等现代化、绿色航运服务业,支持区域性航运中心的发展。
Local Regulations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