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5
In force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承办者应当明确车辆停放、疏导、应急等措施,并协调活动场所周边停车场提供停车服务。 协调的停车场距离活动场所较远且通行不便的,承办者应当提供接驳服务。
活动开始三日前,承办者应当将停车场位置、停车泊位数量、行车路线、停车安全提示等信息向社会公布。
对经安全许可的大型群众性活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安全需要,可以依法在活动场所周边城市道路设置临时停车区域。
Local Regulations · 湖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