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7

In force

实施自行管理的物业服务区域应当制定管理规约,在物业服务区域显著位置持续公示。管理规约可以包含以下事项:

(一)自行管理的管理人、负责人及其权利和责任;

(二)管理的事项、费用、期限;

(三)选聘专业性服务机构的类型、资格条件及选聘的方式,选聘劳务人员的数量、资格条件及选聘的方式;

(四)业主支付物业费的标准和方式;

(五)其他事项。

Local Regulations · 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