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5
Amended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制定并公布容缺受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明确事项名称、主要申报材料、次要申报材料、容缺补正时限等内容。容缺受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
申请人申请容缺受理的,应当提交《申请容缺受理承诺书》。行政机关在收到书面承诺后,对主要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先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的材料、补交期限及法律后果。申请人可以通过网络、邮政寄递或承诺书约定的其他方式在承诺时限内补正容缺受理材料。
申请人在承诺时限内补齐所有容缺材料,经审查符合法定要求的,行政机关应当在承诺办理时限内出具办理结果。
申请人在承诺时限内不能补正全部材料或所补正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容缺受理政务服务事项终止办理,申请材料经窗口退回申请人。
Local Regulations · 肇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