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1

In force

在洱海保护管理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者项目建设的,应当采取措施,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洱海保护管理范围内的地热水、矿泉水资源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云南省地热水资源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管理。

Local Regulations ·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