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In force

网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依法惩处利用网络从事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等活动。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发现网络产品、服务含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可能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信息,有权向网信、公安等部门举报。

Local Regulations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