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3

In force

市政设施主管部门应当对排入城市排水设施的水量和水质进行监测,保障城市排水设施安全运行。

排入城市排水设施的水质应当达到国家《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未达标的,应当限期治理。

Local Regulations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