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6
Amended房地产估价机构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应当申请办理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证书。
办理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证书,应当向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下列资料:
(一)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申请表;
(二)机构的组织章程及主要的内部管理制度;
(三)出资人协议;
(四)经营场所证明;
(五)营业执照;
(六)规定数量的专业人员资格证书;
(七)法定代表人任职决议;
(八)申报机构在当地人才服务中心托管人事档案的人员名单;
(九)申报机构为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缴纳社会保险的缴纳凭证。
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0日内按照规定程序报批。
未取得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证书,不得从事房地产估价业务。
Local Regulations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17,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