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7

Amended

本条例所称房地产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以其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和房屋期权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债权人设定担保的行为。

房屋期权包括房屋建设工程期权和预购商品房期权。

Local Regulations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17,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