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8

In force

市、县(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询问以及组织人大代表视察、调研等方式,对同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履行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职责情况进行监督。

Local Regulations · 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