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4

In force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法申请保全的权利。

人民法院处理涉及人数众多的矛盾纠纷,可以选取代表性案件先行调解化解或者裁判,发挥案例示范作用推动矛盾纠纷化解。

人民法院应当健全与行政案件管辖体制相适应的行政争议化解机制,会同司法行政部门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Local Regulations · 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