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7

In force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畜产品流通骨干网络建设,完善县乡村三级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合理布局建设区域性、综合性冷链和物流集配中心。

鼓励建立订单生产、冷链配送、定点销售渠道,加强特色农畜产品在域外的销售网点建设,不断扩大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规模。

Local Regulations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