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6

In force

供热企业应当在依法取得供热经营许可证后,方可从事供热经营活动。供热企业经营许可条件和具体办法,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执行。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采取招标投标方式确定符合条件的供热企业,并与其签订供热特许经营协议。

Local Regulations · 德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