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管理条例Article 16In force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应当按照国家安全要求开展转让、租借、管理、使用等活动,并自觉履行维护国家安全义务,接受国家安全机关的监督检查,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将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转让、租借、管理、使用等信息通报国家安全机关。Local Regulations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23Article 15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