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6

In force

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应当符合国家体育设施建设标准、有关质量标准、安全标准等,符合无障碍环境建设要求,并充分考虑未成年人、老年人和残疾人的特殊需求。

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的规划设计和竣工验收,应当征求本级体育行政部门的意见。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的管理维护责任单位应当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十日内,将该场地设施的名称、地址、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报所在地的区(市)体育行政部门备案。

Local Regulations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