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1

In force

体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发展改革、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组织编制公共体育场地设施专项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组织编制详细规划时,应当根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公共体育场地设施专项规划预留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用地,明确用地位置、规模和规划控制要求。

Local Regulations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