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3

In force

鼓励市民建立健康自我管理小组,开展同伴健康教育和支持活动。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当为市民健康自我管理活动提供专业指导,鼓励社区、单位等为市民健康自我管理活动提供必要支持。

Local Regulations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