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Article 18In force本规定自2014年11月1日起施行。2003年1月11日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制定的《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同时废止。Local Regulations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0, 2023Article 17Back to full tex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