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新能源发展促进条例/Chapter 1 总则Article 4In force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新能源发展工作的领导,将新能源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促进新能源发展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新能源发展工作协调机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综合采取资金支持和金融扶持等措施,推动新能源高质量发展。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配合做好本辖区内新能源发展相关工作。Local Regulations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23Article 3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