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2

In force

财政部门在监督检查纳税人财务会计制度执行情况时,发现涉税违法行为的,应当告知税务机关。

税务机关在税收管理中发现纳税人存在会计违法行为的,应当告知财政部门。

Local Regulations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