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In force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实际需要,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安全生产资金纳入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安全生产资金用于安全生产的技术项目、设施和设备,宣传、教育培训和奖励,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管理,应急救援器材、物资的储备,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方面,不得挪作他用。

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在成本中据实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或者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当年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计划和上一年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情况,应当向本单位工会、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并予以公开。

Local Regulations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