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2

In force

市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专家评审制度。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申请登记为司法鉴定机构的,市司法行政部门应当组织专家对其执业场所、检测实验室、仪器、设备等进行评审。对个人申请登记为司法鉴定人的,市司法行政部门应当组织专家开展鉴定法律法规知识、鉴定技术知识和鉴定执业能力等考核评价。

专家评审的时间不计入审核时限。

Local Regulations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