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增强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意识,建立健全协调工作机制,加强对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工作的领导,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纳入政府考核体系和营商环境评价体系,所需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Local Regulations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