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8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知识产权主管部门、管理部门应当优化和完善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程序。

省、设区的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受理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申请。行政裁决前可以遵循当事人自愿原则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及时作出行政裁决。

鼓励和支持仲裁机构开展知识产权仲裁业务。

Local Regulations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