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1
In force工业遗存产权明晰、保存良好,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工业遗产:
(一)工业生产技术重大变革具有代表性,反映本市工业某个历史时期的技术创新、技术突破,对后续科技发展产生重要影响的;
(二)反映本市特色产业发展历史,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过重要推动作用的;
(三)具有重要价值的企业和职工档案资料(包括文字、图片、图纸、音像等实物资料);
(四)具有较高价值的生产工艺、管理制度、企业文化等;
(五)具备良好的保护和利用工作基础,具有明显可再利用价值的;
(六)其他与工业发展密切相关的工业遗存。
Local Regulations · 石嘴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