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1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有关单位不依法履行革命文物保护和监督管理职责,造成革命文物损毁或者流失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Local Regulations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