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9

In force

合作区应当推动智慧政务建设,实行行政审批事项一网式受理、集中审批、限时办结、跟踪服务等制度,建立廉洁、高效、务实、便民的政务服务机制。

合作区应当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和数字政府建设,建设应用系统,完善政务服务,推动数字城乡建设。

支持合作区接入省及深圳市相关政务管理系统,给予合作区独立账户。

Local Regulations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