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8

In force

禁止律师与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不正当接触交往,不得向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行贿,介绍贿赂或者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方式影响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依法办理案件。

Local Regulations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