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

In force

为做好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以下简称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处理工作,保障代表依法行使职权,保证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处理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Local Regulations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27,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