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5

In force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逐步完善重大疫情防控组织体系,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指挥调度、部门分工负责、上下协同联动的应急指挥体系。市、县(市、区)建立公共卫生应急指挥中心,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居)民委员会设立公共卫生委员会,统一指挥调度重大公共卫生应急处置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廊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