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9

In force

市、县级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餐厨垃圾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工作。

产生、收集餐厨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将餐厨垃圾交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

禁止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养殖户利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垃圾饲喂畜禽。

Local Regulations · 沧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