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1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优先保障用于乡村振兴的财政投入,按照规定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确保投入力度不断增强、总量持续增加、与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完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强化财政资金监督管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设立乡村振兴基金,重点支持乡村产业发展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

Local Regulations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