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9

In force

泸沽湖水域禁止使用除执法(救援)、生态环境监测、科学考察船外的机动船只。现有的燃油机动船只应当逐步更新为清洁能源或者新能源动力船只。

泸沽湖入湖非机动船只实行总量控制和集中统一管理,由泸沽湖管理机构登记编号,按照规定的区域和航道行驶。

入湖船只及人员应当遵守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入湖船只应当配备救生设备等安全设施,严禁超载。

Local Regulations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