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8
In force道路停车泊位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工作人员佩戴统一标识和工作牌证;
(二)确保停车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三)按照公示的停车种类提供停车服务;
(四)严格执行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计费时段、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
(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对车辆停放秩序和安全进行管理;发生火情、交通事故以及治安、刑事案件等紧急情况时,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向消防救援机构、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报告;
(六)按照智能化管理规定,向停车信息管理和服务系统上传停车泊位实时变化等相关信息;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Local Regulations · 钦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