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1

In force

违反国家规定故意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惩罚性赔偿数额一般不超过生态环境受到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服务功能丧失导致的损失、生态环境功能永久性损害造成的损失的三倍。

Local Regulations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5,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