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野生动物保护条例/Chapter 3 野生动物管理Article 26In force利用野生动物进行公众展示展演,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采取安全管理措施,保障野生动物健康状态。禁止投喂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野生动物。居住区内发现野生动物种群数量异常等情况的,可以向区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报告,由区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组织采取必要措施予以保护。Local Regulations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3Article 25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