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4
In force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进行下列建设活动:
(一)周边五十米范围内,新建废弃物分类、收集、转运场所;
(二)校门两侧五十米范围内,摆设流动摊点;
(三)周边二百米范围内,开设互联网上网营业场所、游艺娱乐场所、彩票销售等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和中小学生、学龄前儿童身心健康的经营性场所;
(四)周边五百米范围内,规划建设畜禽养殖场所和高噪音企业;
(五)其他可能影响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学秩序和安全的规划建设活动。
Local Regulations · 濮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