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

In force

自治区人民政府根据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的分布状况,依法将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划入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地,保护、恢复和改善野生动物生存环境。

对不具备划定自然保护地条件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采取划定禁猎(渔)区、特定野生动物栖息地或者规定禁猎(渔)期等措施予以保护。

禁猎(渔)区、特定野生动物栖息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主要保护对象,明确保护范围,制定保护措施,设立保护标志。

Local Regulations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