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

In force

设立湿地公园应当编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报批程序。

湿地公园总体规划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与湿地保护、生态环境保护、防洪和水资源保护利用等有关规划相衔接。

经依法批准的湿地公园总体规划不得擅自修改。确需修改的,应当按照法定程序报批。

Local Regulations · 晋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