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In force

在红枣种植过程中禁止下列行为:

(一)未按照农药的标签标注的使用范围、使用方法和剂量、使用技术要求和注意事项、安全间隔期和休药期使用农药;

(二)使用禁用的农药;

(三)使用剧毒、高毒农药;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

Local Regulations ·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8,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