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9

In force

从事城市新区开发、旧区改建和住宅小区开发建设、村镇建设的单位,以及车站、公园、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划、有关技术标准和要求,配套建设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前款规定的生活垃圾收集设施与生活垃圾转运、处理设施等的有效衔接。

Local Regulations · 云浮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