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

In force

自治县立法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通过多种渠道参与立法活动,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

Local Regulations · 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