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Amended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市、县(市)人民政府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政府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Local Regulations ·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8,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