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2

Amended

土地使用权抵押是指以土地出让、租赁或者转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作为债务人将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其它附着物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担保行为。

Local Regulations ·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8,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