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In force

农村集体聚餐按照规模大小实行分级指导,具体办法由县(市、区)人民政府结合实际制定。

食品安全指导人员现场指导时主要检查下列内容:

(一)食品原辅材料采购贮存及票据留存情况;

(二)食品加工操作场所及环境卫生情况;

(三)餐饮器具清洗和消毒情况;

(四)食品留样情况;

(五)饮用水卫生情况;

(六)流动餐车登记卡、健康证明及公示情况;

(七)其他需要检查指导的内容。

食品安全指导人员现场检查指导应当填写现场检查指导意见书,发现食品安全隐患应当取证留存,如实记录有关信息,并当场督促指导整改。

Local Regulations · 延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