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2

In force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履职、诚信施政,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定期对下级人民政府进行政务诚信监督检查,并将政府诚信守诺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

Local Regulations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