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5

In force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付费方式和标准,按时足额支付物业费。

业主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管理委员会应当督促其支付;拒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业主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业主作出限制消费令、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Local Regulations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