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In force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以下简称爱卫会)是同级人民政府的议事协调机构,负责领导、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爱国卫生工作。

爱卫会实行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制。各成员单位应当根据职责分工做好爱国卫生工作。

市、县(市、区)爱卫会办公室是本级爱卫会的办事机构,负责爱卫会的日常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3